华润万家住宅物业处置拍卖机构询价公告 华润万家住宅物业处置拍卖机构询价项目开始启动采购工作,欢迎意向单位前来报名。 一、 项目概况 1. 产品名称:华润万家住宅物业处置拍卖服务 2. 采购范围:总部及各业务单元 3.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 合同期限:单次合同 二、 准入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独立法人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能够满足本项目的技术标准及服务要求。 1) 具备中国拍卖行业AAA企业资质; 2) 具备国有资产处置资质(提供产交所年检有效的会员证书); 3) 满足《华润万家住宅物业处置拍卖机构询价项目》的服务要求。 3. 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重大违法或不诚信履约记录。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其他报名资格要求 1) 已合作供应商其考核评价为合格者; 2) 已合作供应商现有资源实力与本标段要求不冲突者。 三、 审查资料要求 报名单位,应按要求提供如下资料: 1. 供应商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模板) 2.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 资质能力证明 4. 服务响应承诺函(见附件模板) 5. 商业信誉函(见附件模板) 6. 认为有必要补充的其它资料 四、 审查资料递交 1. 资料递交方式: 电子文件:加盖单位章后的资料文件扫描成PDF版,通过电子邮件发给采购联系人。 2. 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 9月6日,如有疑问请在截止日期前进行垂询。 3. 逾期未送达采购联系人的资料,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五、 报价须知 1.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有关后续采购文件发放、报价、开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 合同主要条款: 1、 拍卖成交的,在完成标的权属变更后,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所拍卖成交标的的所有权人发票信息开具佣金发票【发票内容:经纪代理服务;增值税税率:6%;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由甲方或其关联公司自收到佣金发票的40日内支付给乙方,不从拍卖成交价款中扣除。 2、 因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拍卖成交款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执行。乙方在依法获得的买受人违约金中,按甲方50%、乙方50%的比例分配买受人违约金方式处理。 六、 其他 1. 报名单位在提交报名资料后及时与采购单位联系人进行确认,因技术原因(包含不限于网络故障、邮箱容量限制、病毒安全防控等)等非主观因素,致使采购人没有及时收到相关报名资料,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 本项目有关采购信息通过华润万家官网(http://www.crv.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等媒介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华润万家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黄贝路国家动漫画产业基地动漫大厦17层 联系人:刘婷 电话:25683553 电子邮箱:liuting209@crv.com.cn 八、 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华润万家有限公司总部审计部 监督邮箱:guonan@crv.com.cn 附件1: 供应商基本信息调查表 附件2: 《华润万家住宅物业处置拍卖机构询价项目》的服务要求 附件3: 商业信誉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