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万家东北区门店废弃包装物回收项目询价公告(丹东)三次

发稿时间:2020-01-19 来源: 【 字体:

华润万家东北区门店废弃包装物回收项目询价公告(丹东)三次

 

辽宁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就东北区门店废弃包装物回收项目询价采购,,欢迎各单位前来参与。

一、     项目名称

华润万家东北区门店废弃包装物回收项目询价

二、     项目概况

1、产品名称:华润万家东北区门店废弃包装物回收项目

2、服务范围:丹东区;

三、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

2.   相应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合法组织,营业执照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相应;

4.   相应人被华润集团(含各区机构)、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及政府采购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

5.   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被其它企业兼并(包括收购、重组)和因重大经济纠纷正在法院打官司的企业;

6.   联合体:本次不接受联合体。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预审资料要求

1.   供应商信息调查表

2.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合法组织,营业执照登记证在有效期内;(提供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含回收相关内容);

3.   由投标单位出具证明,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被其它企业兼并(包括收购、重组);未被相关机构宣布上了“黑名单”的企业;(以承诺函形式自行出具证明);

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资格预审资料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上述资格预审的资料需按顺序整理成册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后及时送达寻源联系人。

电子文件——加盖公章后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扫描成PDF版,通过电子邮件发给寻源联系人。

六、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20 01 20 日 下午 1700

七、     合同主要条款

1、 乙方应保证每天有一名工作人员长驻于甲方所属门店,通知甲方其常驻人员名单并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乙方常驻员工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定,在商店销售高峰期乙方应加派工作人员,保证废弃商品包装物及时清理。如果出现乙方人员缺人缺岗不能及时完成收集、整理废弃商品包装物的情况,须支付违约金200/次,若乙方不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在保证金中扣除。

2、乙方人员不得随意在甲方卖场内收集、整理废弃商品包装物,应在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废旧包装物间或固定存放地点内进行整理、捆扎废弃商品包装物,并对混在其中的其他垃圾一并进行处理。乙方须保持废旧包装物间或固定存放地点的清洁卫生,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扎带、搬运费、人员聘用费用、卫生用品费用等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配合乙方将卖场内的废弃商品包装物收集到指定废旧包装物间或固定存放地点,不得流失。

3、 乙方须保证废旧包装物间或固定存放地点内废弃商品包装物整齐有序,当废弃商品包装物堆满时,乙方须立即清理运送,清空废旧包装物间或固定存放地点。若乙方工作达不到甲方要求,须支付违约金200/次,若乙方不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在保证金中扣除。

4、乙方每次清理运送前指派专人与门店支持部、防损部一同将要运送出店的废弃商品包装物进行称重,并经三方确认后一同按照附件8填写称重记录, 并三方签字(店总经理如不能当时签署,可次日补签字),后由门店支持部、财务、防损每周日或周一共同依据称重记录、废弃商品投标单价核算月废弃商品包装物费用并邮件告知乙方,乙方确认核算费用无误后,于每周二、三前向甲方支付上月废弃商品包装物回收费用,并将汇款记录反馈至各门店支持部,门店支持部接到汇款反馈后于门店财务确认到账后,10个工作日内给予供应商开具对应应开金额的发票。。

5、乙方负责其人员管理,不得影响甲方门店/DC物流的正常工作。当天的收集工作必须当天完成,如果出现收集、整理不及时等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事项,须支付违约金200/次,若乙方不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在保证金中扣除。

6、甲方门店/DC物流有权对乙方的驻店员工进行管理,违反甲方规定须按甲方规章制度处罚。

7、乙方人员不允许进入甲方商场内收废弃商品包装物(甲方通知情况除外),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进行处理,直至解除合同。如发现乙方人员有偷盗行为,甲方有权将当事人送公安机关处理,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次,同时对甲方的其他损失乙方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八、     联系方式

询价人:辽宁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沈新路104号,华润万家三楼

联系人:赵一兵

电话:024-25103370

电子邮箱:crv_dbfspcgb@crv.com.cn

 

提醒:

1.   请报名单位在提交报名资料后及时与询价单位对接人员进行确认,因技术原因(包含不限于网络故障、邮箱容量限制、病毒安全防控等)等非主观因素,致使询价人没有收到相关报名资料,询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   报名单位可通过以下途径行使合法权益主张。

1)   与公告载明的联系人进行有关技术、商务等方面沟通;

2)   或致电我司申诉电话(024-25103214),但须提供证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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